7月16日,吴某在天台县坦头镇购买水果时失落了装有几千元现金、存折、发票等物的钱包。路过的严某捡到后,按名片上的联系方式,主动将钱包奉还吴某。吴某十分激动,掏出1000元以表谢意,被严某婉言谢绝。双方几度推让后,心急的吴某报警求助,要求警察劝说对方收下钱。民警了解情况后,表扬了严某拾金不昧的行为,并建议双方结交为朋友。两人欣然接受。